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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農: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玉美研農場、食品廠及烏日廠、家用處、貿易處、生物科技廠及測試實驗室等之相關營業(以下簡稱「玉美研事業部」)分割予子公司玉美研究(股)公司之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04/8/11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興農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對轉投資之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對本公司之股東權益不受影響。

7.併購目的:

分割之目的為進行組織重整及專業分工,以提高整體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業務及組織的重組,朝向專業分工,未來將可專注各自核心

業務的經營,以提升營運績效及管理效能。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分割並未辦理減資事項,故對本公司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本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500,000仟元,按每股25元換取玉美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換取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20,000仟股。

(2)換股比率係參酌本公司截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止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

表中擬分割之營業價值及獨立專家之評估意見訂定之。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訂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04年12月0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本公司玉美研事業部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自分割基準日起,

由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相關之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新台幣849,797仟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新台幣349,797仟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艋舺淨心堂:以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

為新台幣500,000仟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負債金額,以本公司103年12月31日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之帳面價值為準。

(5)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共計發行普通股20,000仟股予本公司,每股25元。

若有不足換取一股者,由玉美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於完成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

按不足換取股份之營業價值,以現金乙次給付予本公司。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興農-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玉美研農場-食品廠及烏日廠-家用處-貿易處-073412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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